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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相关判断题
 更新时间:2024-04-25 13:22:40

1、【题目】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以血还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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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就是指犯罪行为。()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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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刑事违法性就是指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

答案:

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刑讯逼供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体都是真正的身份犯。

答案:

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犯罪客体即是刑法所保护的利益。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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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判例法实际上是溯及既往的法律,所以判例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答案: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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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等其精神恢复正常的时候,再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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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任何犯罪行为都破坏、危害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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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判断犯罪既遂,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或预期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标准。()

答案: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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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都属于有权解释。()

答案: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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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认定因果关系则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

答案: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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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犯罪客体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

答案:

错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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