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执法资格〖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相关单选题
 更新时间:2024-04-25 12:59:38

1、【题目】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选项:

A.生命

B.财产

C.生命和财产

D.生命和健康

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

A.五百

B.一千

C.两千

D.三千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选项: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选项:

A.5%

B.10%

C.15%

D.20%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选项:

A.30

B.20

C.60

D.90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选项: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D.规划管理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

选项:

A.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B.公路路政部门

C.公路管理机构

D.园林机构

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三个月

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自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划定。

选项: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

选项:

A.不得使用

B.必要是可以使用

C.依照法定程序可拍卖

D.可作为业务用车

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养护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选项: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公路经营企业

D.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

A.五百

B.一千

C.两千

D.三千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

A.公路路政部门

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公安交警

D.公路经营企业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固定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由( )来进行审批

选项:

A.公路路政部门

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公路管理机构

D.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并颁布的重要的部门规章,将于()时起施行

选项:

A.2011年2月16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1年6月1日

D.2011年10月13日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执法资格〖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相关单选题】相关文章
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最新更新
精品分类
热门公路路政执法考试
查询网(025771.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查询网 025771.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26954号-22